哺乳期病假可以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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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病假可以辭退嗎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哺乳期媽媽本來想返回工作崗位,但是因爲請了病假而被公司辭退,這個做法是合理的嗎?哺乳期病假可以辭退嗎?今天我們就來研究一下這個問題。

一般來說,我國的勞動法律法規已經規定,哺乳期媽媽是三期員工,若非是觸碰了所在企業的勞動紀律底線,還有觸碰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可以解除的情況以外,其他情形是一概不可以辭退的。

然而,批不批假就是用人企業的用工主動權的範圍了,若非哺乳期媽媽的確是在客觀條件下,真的不足以提供勞動服務的前提(比如生病了,受傷了等),否則,用人企業也是能不給你批假的。

如果哺乳期媽媽生病了,並且是直接請的病假,那麼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隨便開除員工的,這麼做是違法辭退的行爲,企業應當支付給哺乳期媽媽經濟賠償金的。假若你們雙方協商不成,還能去找勞動部門出面,申請勞動仲裁。

不過有一種情況,就是哺乳期媽媽所享受的醫療期已經結束了,但還是無法正常工作,那麼用人單位所提出的解除和你的勞動關係就是合情合法的了,但即便這樣,還是得向你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另一塊就是醫療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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