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辭退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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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辭退如何賠償

哺乳期被辭退的情況在生活中比較常見,但是我國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在哺乳期間如果被辭退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在勞動法的條款中有明確的規定,那麼接下來就瞭解一下哺乳期被辭退如何賠償?

1、哺乳期被辭退屬於單方面違反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給予一定的補償,也就是簽訂勞動合同時候的2倍工資款,同時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以及精神賠償金。

2、屬於合同內勞動關係的,只要有合同或者其他的文件證明的,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但是產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基本工資算。如果單位不旅行的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3、國家對哺乳期被辭退的女性通常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在哺乳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按照每滿一年就可以獲得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的方式以此類推,同時還涉及到社會保險基金以及住房公積金都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允許在哺乳期強行辭退員工的,但是用人單位通常都只爲自己的效益考慮也會出現這種情況。所以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一定要拿起有利的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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