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嬰兒哭泣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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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監護人的問題:

應對嬰兒哭泣的殺手

問題1:我有一個3歲零3個月的女兒,最近經常哭,發脾氣。她一般在幼兒園回來後,對我發脾氣(對她父親很少),午休不休息的時候,不喜歡她,偶爾會胡鬧。最近,我蹲下來和她講道理,她無視,哭得很厲害。有時候講道理,她還不聽,我膠棒打她,怕捱打,一般兩三次她都不哭。隔一段時間,我會抱住她,告訴她一些道理。不知道,我這樣做是對的還是怎麼做更合適?

問題2:我的寶寶快滿一歲了,是個男孩,皮膚很好,性格有點急。因爲是家中最小的,所以每個人都疼他,幾乎有求必應。也許他知道我們愛他,當我們不滿足他時,他哭了。此時,家人不滿足他,而是斥責他。我覺得這麼小的孩子不應該罵。孩子哭的時候,我心情不好,想和兒子說道理,但他不理我,我無能爲力,不知道該怎麼教育他。請給我一些建議。

從父母的信中反映的情況來看,1歲的孩子開始憤怒,而且經常以哭泣爲手段。頭疼,很多父母無能爲力。更痛苦的是,這場鬥爭必須持續到孩子長大後。

從另一個角度看憤怒

一般來說,我們的監護人只知道憤怒是負面情緒。因爲會引起攻擊行爲,而且無理、刺耳的哭聲,對人的身心都很痛苦。

但在這裏,幼兒的憤怒有另一個積極的意義——具有一定的自我肯定和自信性質。這種憤怒一般是幼兒的身體、心理受到限制時發生的反應,是兒童心理髮展到一定階段,自我意識萌發產生的向外、有衝力的感情。它在向父母和外界宣告:我已經是一個有獨立個性的“社會人”了,別把我當你們的附屬品,我有我的獨立性!

可惜的是,我們大多數的家長都無視孩子的這種心理成長,一般採取粗暴的形式(大多數人)、或無可奈何(少數人)的態度來對待這件事。

哭有時是孩子的武器

我們經常看到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孩子買玩具不滿意,他哭了,坐在地上。起初,父母不介意,哭聲越來越大,就會傾聽孩子,大聲斥責。其次,周圍越來越多的人投入目光,父母開始感到尷尬,必須服從孩子。所以孩子在這種情況下知道了戰勝父母的祕訣。下次,當他有要求時,他就會使出這個殺手鐗,而父母則陷入一個惡性循環之中。這種以哭鬧作爲武器來“要挾”父母的“戰爭”就像階梯似的逐步升級。這時,父母只有舉手投降一件事可做了。

善用你手中的“情感武器”

那麼,父母手中就沒有“武器”了嗎?有!這取決於你是否敢用它。我把這種武器命名爲情感武器。

孩子生氣時,他很痛苦嗎?一點也不痛苦,他用手揉眼睛,偷偷在手指縫裏偷看你的反應。此外,我們必須知道,如果孩子們不害怕,也不害怕土地,他們就害怕父母不愛他。這就是運用情感武器的有力依據。

方法1:冷處理法

在《居里夫人傳》中,居里夫人爲了研究激光而日夜工作,記得她的第二個女兒艾倫拉因爲一點小事哭了。居里夫人想打她,但冷靜地想,打不動。打了她,她哭得更厲害。“你打我,我才哭的”。——這是孩子的邏輯。居里夫人決定採取“冷處理”,不理睬孩子的哭鬧,掉頭就走。孩子看到哭泣的對象走了,就不哭了。

晚上工作結束回家,居里夫人反常態,不問寒冷和溫暖,也不親切,冷冷地對女兒說:艾蓮拉,吃飯吧!吃完飯,上樓睡覺。這時,女兒很不安,媽媽不愛我了。平時媽媽不是這樣啊。

終於,孩子受不了這樣冷淡的場面,說:媽媽,別這樣,我以後就不吵了。這時,居里夫人改變態度,對女兒說:孩子,哭,媽媽很生氣。只要不哭,媽媽就愛你!所以一切都恢復了常態。這件事讓艾蓮拉知道哭是沒用的,這次沒用,今後也沒用。

方法2:巧妙的分別方法

那麼,對孩子的要求,監護人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呢?以下兩個原則必須牢記:

原則1:對孩子不合理的要求,你從一開始就要拒絕,而且中途不能變卦,要敢於說“不”,這樣對孩子沒有什麼痛苦。

原則2:對孩子合理的要求,你不要馬上答應。

媽媽,我要買一字板。”

“孩子,過兩天,等你表現好了,媽媽一定買。”

爲什麼家長要賣關子呢?到時候去買不就行了嗎?這裏,我要講一個十分重要的教育原則,即讓孩子從小就懂得“等待和忍耐”。這是人生在世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什麼事情都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等待和忍耐是必需的。而且,通過等待和忍耐,孩子知道珍惜得到的東西,不會隨便扔掉。他知道這塊木板是我表現好,得到母親給我的三朵大紅花後得到的,我要好好保護它!

方法3:低聲批評兒童法

最後,我要講批評兒童的技巧。許多母親用尖銳的聲音大聲哭泣的孩子。

結果,你越是歇斯底里,孩子就會以更大的哭聲爲回報。

所以,責備孩子時,要注意:聲音和語調一定要比平常說話聲低。這種方式意味着:你能夠突破孩子哭鬧的感性圍牆。用這種不尋常的口吻,可讓孩子感覺:這是一種不同尋常的決定。其次,低音調促使孩子集中精神、全神貫注,可以轉移他的注意力、忘記自已的哭鬧。另外,使用低音似乎強調沒有第三方介入,只是我們母子之間的私語,拉近了與孩子的距離。這種方法建議父母試試。效果一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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