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的肺結核能否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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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肺結核能否結婚

活動期間的肺結核能否結婚

肺結核是呼吸道傳染病。肺結核活動期間,患者有低燒、消瘦、無力、食慾差、咳嗽等症狀,血沉快,肺部檢查有浸潤和血性傳播爐,痰檢查結核菌陽性。

在此期間,患者必須充分休息,及時治療,增加營養,使病灶逐漸吸收好轉。

活動期間結婚會帶來以下五個危害:

1.此時結婚,將疾病傳染給對方。

2.新婚時,情緒激動,過度疲勞,病情惡化,尤其是女性患者。

3.懷孕對肺結核不利,婚後懷孕,懷孕可加重身體各器官的負擔,早期妊娠反應影響營養供應,隨着胎兒成長母體營養需求量的增加,抵抗力也會下降。

4.分娩時肺結核也有影響,產後腹壓突然下降,肺擴張,可成為原靜止病灶復發的誘因。

5.對優生有害。例如,抗結核藥物鏈黴素等通過胎盤引起胎兒中毒,新生兒耳聾或平衡失調。

基於以上原因,肺結核活動期間的男女青年不應結婚。

目前,鏈黴素、異煙胺、氨柳酸鈉、利福等抗結核特效藥較多,大多數新發病患者可以治癒一年到一年半,複發率也較低。因此,患肺結核的青年,應提前治療。一般在結核治癒後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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