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癲癇藥物別亂用 七個原則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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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病發生十分普遍,很多人選擇藥物治療,但是你們知道如何合理服用抗癲癇藥物嗎?下面,我們就來介紹抗癲癇藥物的使用原則。

抗癲癇藥物別亂用 七個原則需遵循

抗癲癇藥物使用的7個原則

1、早期治療:癲癇診斷明確後應儘早給予抗癲癇藥物,但對首次發作,如症狀不重、平素健康、智力正常、查體及影像學檢查無異常者,可暫不用藥物,但需密切觀察。

2、選藥正確:抗癲癇藥物的選擇主要根據發作類型,也要考慮到藥物的毒副作用、患兒的依從性等。

3、單藥治療與聯合用藥:爲了避免多藥聯合應用時的相互作用或增加毒性,儘量採用單藥治療,且大部分患兒僅用一種藥物即可控制發作。但是臨牀上遇到難治性癲癇患兒,特別是具有多種發作類型者有時也需要聯合用藥,此時必須瞭解其作用機制和相互作用,以達增加療效減少副作用之目的。

4、用藥個體化:因藥物代謝有個體差異,用藥劑量和血藥濃度之間的關係不完全一致,而且每個患兒對藥物的敏感性也不同,因此用藥應先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直到達到有效血濃度或臨牀佳效爲止。

5、服藥要規律、療程要長:每日給藥次數應視藥物的半衰期而定,要保證患兒規律服藥,在服藥5個半衰期後才能達穩態血藥濃度。一般在控制發作後還要繼續服藥2~4年。

6、停藥過程要慢:患兒停藥前要有緩慢減量的過程,一般要3~6個月,甚至1年,如突然停藥易引起癲癇持續狀態。

7、定期複查,注意觀察療效和藥物毒副作用。在治療過程中,特別是用藥初期,應定期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等。有條件時應做血藥濃度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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