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藥集團商業賄賂與購買假髮票司法判例彙總分析(上):形式各種各樣 涉及多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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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初,新浪財經曾發佈了一篇名爲《石藥丁苯酞“帶金銷售”曝光 互聯網平臺成爲法外之地?》的文章,透露石藥集團旗下重磅品種丁苯酞(商品名:恩必普)在麥迪醫加平臺進行違規銷售,但隨後該文被其強大的公關能力和諧了!據爆料,石藥集團恩必普醫藥代表需要每天跟進醫生處方患者情況,以10盒爲單位進行打款,打款方式以勞務費或者問診費進行支出。石藥公司內部的培訓PPT上在“醫生常見問題解答”中也指出具體的支付標準、支付週期、以及支付形式。(如需更完整材料,可以在後臺留言)

石藥集團商業賄賂與購買假髮票司法判例彙總分析(上):形式各種各樣 涉及多家子公司!

在一款專門針對醫生端的“麥迪醫加”APP上,也有明確提到“線上處方合規獎勵方案”,處方25盒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患者一次購買20盒以上,可獲得血壓計或者血糖儀一個(價值200元)。

石藥與麥迪衛康是什麼關係?

麥迪衛康和石藥兩家公司關係近幾年一直很緊密,2020年10月10日,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有限公司與麥迪醫加互聯網醫療平臺攜手推出的“卒中患者標準化院外管理服務包”迎來首單!

2021年1月19日,麥迪衛康(02159.HK)正式在港交所掛牌上市,發行價爲3.00港元/股。就在麥迪衛康掛牌上市前日,石藥集團斥資2400萬港幣,戰略入股800萬股,成爲該公司最大承配人,一度引發討論。

換句話說,麥迪衛康與石藥是一種關聯關係,互相之間發生的交易關係構成關聯交易,麥迪衛康是需要披露的,科普知識點:關聯交易指的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東與公司發生的交易行爲,特別是金額比較大的,需要公平定價,召開董事會,股東或者關聯人迴避投票,並需要公開披露的一種交易行爲。

麥迪衛康是一傢什麼樣的公司?

麥迪衛康成立於2000年,主要提供醫學會議服務、患者管理服務以及營銷戰略和諮詢服務,即通過組織行業“會議”產生營收。自稱是中國心腦血管疾病綜合醫療營銷解決方案提供商。

從去年1月掛牌上市以來,麥迪衛康的股票持續下跌,從發行價3.00港元/股跌至目前1.6港元/股,總市值僅爲3.2億港幣。

再來細看麥迪衛康的財務報表。在高營收的同時,銷售成本也居高不下,毛利極低。2020年營收達到4.32億,但是銷售成本高達3.36億,毛利率僅爲22.3%,淨利率爲5.58%。

2021年中報更是出現了收入3.4億,成本倒掛至3.63億,那麼這些成本去了哪裏呢?難道很大一部分去了上述PPT所述的“合規支付”了嗎?

我們來對比同爲醫學平臺的醫脈通,其2020年營收爲2.14億,銷售成本僅0.57億,毛利率高達73.17%,淨利率爲39.9%。

(以上爲醫脈通)

同爲醫學營銷平臺,爲什麼銷售成本和毛利率差異巨大?麥迪衛康異常的銷售成本里面到底有什麼?作爲一家公開上市公司,有義務正面回覆市場的質疑!

石藥丁苯酞通過麥迪衛康平臺“帶金銷售”已被公開曝光,石藥集團入股麥迪衛康,麥迪衛康爲石藥開通了平臺,賣10盒25盒直接給予醫生相應獎金,這在別的行業叫“佣金”,但在醫療行業叫回扣,違背了合規營銷的底線!

Dr.2認爲:無論是整個石藥集團還是麥迪衛康公司,是不是對合規營銷有什麼誤解,需要系統學習與補課!合規分爲形式合規與事實合規,形式合規的第一條紅線就是支付需要以行爲來判定,而絕對不能跟直接利益方發生以銷量掛鉤的關係!其次他們還有一種誤解,是不是我完稅了,繳納了各種所得稅了,就算合規營銷了呢?明知帶金銷售行爲是被禁止,還依舊“我行我素”,甚至“白紙黑字”的進行標註回扣比例,顯然這是在挑戰法律的底線。

當然,這並不是石藥集團的第一次!

石藥集團及旗下子公司在2015年至2022年這7年中共有5個行賄的刑事案件

在統計、整理涉及到石藥集團及其子公司行賄文書的時候可以發現,石藥集團子公司行賄的人員上到醫院的院長,下到各個科室的科長,譬如藥劑科、綜合科,行賄範圍是相對廣泛的,和藥相關的科室可以說是做到了“雨露均沾”。

一、羅坊衛生院副院長李某犯受賄罪一案

2010年5月至2013年5月,被告人李某在擔任羅坊衛生院副院長期間,在採購藥品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送的藥品回扣款共計72250元,爲他人謀取利益,後將藥品回扣款平分給羅坊衛生院工作人員黃某、鄒某、童某,其個人從中得款21518.75元。

就在2011年被告人李某在醫院任職的這段期間內,他利用採購藥品的職務便利,在採購石藥集團中諾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生產的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過程中,按照每瓶2元的回扣標準,非法收受江某賄送的藥品回扣款2100元;

二、姚市某某中心衛生院藥劑科主任陳某犯受賄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2011年12月,被告人陳某利用擔任餘姚市某某中心衛生院藥劑科主任的職務之便,爲個體藥商鄒某、周某及被告人張某代理的藥品進入某某中心衛生院進藥目錄以及藥品採購提供便利,後在2012年2月至2014年10月期間,被告人陳某多次收受鄒某、周某及被告人張某送的藥品回扣。

被告人陳某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了2名石藥集團子公司銷售人員的藥品回扣:

2012年2月,被告人陳某收受鄒某送的馬來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規格爲2.5mg,生產商爲石藥集團歐意藥業)的藥品回扣,共計10350元。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期間,被告人陳某夥同被告人張某,經事先商量後,兩被告人共同收受鄒某送的上述馬來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的藥品回扣375795元。

在同年的同個時間,也就是2012年2月開始,一直到2014年10月,在這個期間裏,被告人陳某收受鄒某送的頭孢羥氨苄片(規格爲0.25g,生產商爲石藥集團歐意藥業)的藥品回扣97600元。

三、上杭縣茶地鄉衛生院副院長、院長陳開耀犯受賄罪一案

判決書顯示,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間,被告人陳開耀在擔任上杭縣茶地鄉衛生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上杭縣茶地鄉衛生院藥品採購過程中非法收受藥品銷售人員所送的各種藥品回扣款共計人民幣130832.5元。

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這段期間,被告人陳開耀非法收受陝西步長製藥有限公司上杭區域業務員樑某某所送的藥品回扣款共計人民幣108442.5元,然而這名醫藥銷售人員並不僅僅代理陝西步長製藥有限公司的藥品,其還代理石藥集團中諾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的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片:

(1)從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間共從樑某某處採購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片(生產企業石藥集團中諾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國藥控股龍巖有限公司配送)5150盒;

(2)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片,規格375mg/片*6片/盒,單價14.95元,生產企業石藥集團中諾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其通過國藥控股龍巖分公司向茶地鄉衛生院配送了7235盒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片,其按照3元/盒的標準送藥品回扣給被告人陳開耀,其送給被告人陳開耀該種藥品回扣共計人民幣7235*3=21705元。

四、滕州市工人醫院藥劑科主任顏某犯受賄罪一案

被告人顏某自2012年5月19日起,一直到2015年都在任滕州市工人醫院藥劑科主任的職位。被告人顏某利用擔任滕州市工人醫院藥劑科主任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7.45萬元,並在藥品採購、藥品回款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

在2012年至2015年這3年當中,被告人顏某收受石藥中諾醫藥有限公司業務經理張作力所送錢款共計4000元,並在藥品採購、藥品回款方面爲其謀取利益。

五、姚市******院綜合科科長及藥事委員會委員唐蘆青因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起訴書顯示,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期間,被告人唐蘆青利用擔任餘姚市******院綜合科科長及藥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之便,爲鄒某某(另案處理)代理的藥品在餘姚市蘭江街道衛生院的引入及使用提供幫助,多次收受鄒某某送的藥品回扣款共計現金人民幣860494元,這些藥品回扣也包括了石藥集團歐藝藥業有限公司的馬來酸左旋氨氯地平片。

被告人唐蘆青在採購石藥集團歐藝藥業有限公司的馬來酸左旋氨氯地平片的過程中,多次收受鄒某某送的藥品回扣款共計現金人民幣301905元。

在上述的這些受賄案件中涉及的藥品大部分都是石藥集團旗下的子公司銷售的藥品,譬如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片、頭孢羥氨苄片、馬來酸左旋氨氯地平片。而且,有的文書中也明確表明了其藥品回扣的比例,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的回扣比例是每瓶2元的回扣標準,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片按照3元/盒的標準。

石藥集團及其子公司在2015年至2022年這7年的時間裏共有3個刑事案件涉及虛開發

當然,石藥集團的在銷售期間存在的違法行爲並不侷限於帶金銷售,這只是其存在的違法營銷方式之一,是在營銷鏈條當中是處於末端的,但是這個錢是怎麼走出來的呢?難道是醫藥代表自掏腰包八九十萬,而且這只是在一個醫院嗎?而在違法營銷鏈條中位於中上端的就是虛開發票,很顯然,在整理文書的過程中毫無意外的發現,石藥集團“中招”了,其在經營、營銷的過程中,也存在虛開發票這種違法行爲。

在文書網上公開的虛開發票的案件中,公佈石藥集團及其子公司虛開發票的刑事案件,譬如方磊虛開發票一審刑事判決書(2020)豫0202刑初104號,爲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虛開發票9張,涉及發票金額825964元,季曉剛虛開發票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20)浙1022刑初72號,爲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卡開發票,票面金額共321600元。

一、方磊犯虛開發票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間,被告人方磊(系河南合之道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夥同毛某(另案處理)爲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虛開發票9張,金額累計825964元。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間,被告人方磊夥同毛某爲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虛開發票79張,金額累計7656257元。

二、季曉剛犯虛開發票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季曉剛(勞務人員)在明知上、下家企業之間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前提下,從張琴(取保候審)處以600到700元的價格購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加價賣給下家。期間,季曉剛從張琴處至少購得30張發票,票面總額爲2905262元。其中購買方名稱爲匯咖(天津)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票面金額共890842元……,購買方名稱爲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票面金額共321600元。被告人季曉剛獲利5000餘元。

三、劉建東、劉林森犯虛開發票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被告人劉建東與餘某3(另案起訴)得知廣東省饒平縣人“張老闆”收購空殼公司領取發票用於虛開賺取非法利益後,遂於2017年4月至11月間,多次到廣東省鬱南縣,找到鬱南縣宇輝會計代理有限公司及鬱南縣保平會計代理有限公司作爲代辦中介,以他人名義代理註冊了雲某市祥聚阪商貿有限公司、雲某市悅通凡貿易有限公司、雲某洪某廣告有限公司、雲某市龍天優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雲某市康林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雲某市提呈權貿易有限公司、雲某市聚豐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雲某市金某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雲某市凱君恆貿易有限公司、雲某市茗邦宇貿易有限公司等十間空殼公司,併到鬱南縣稅務局領取發票。

被告人劉建東在收到上述公司註冊資料及發票後,將公司註冊資料及發票以每間公司2000元的純利潤轉賣給“張老闆”用於虛開發票獲利。另外,“張老闆”每開出一張發票,被告人劉建東即收取5至10元的好處費。被告人劉林森得知劉建東在賣發票後,遂從微信或QQ上收集需要虛開發票的信息,幫助他人虛開發票100多份。經查證,被告人劉建東及餘某3領取的發票中,在沒有實際經營和交易的情況下,爲廣東省信宜水利電力建設安裝公司、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有限公司、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廣州市信佰信息技術諮詢有限公司、成都濟瑞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梧州瑪麗婭婦產醫院、廣東花城工商技工學校、成某武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廣州大威鴻環境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成都某發圖文快印有限公司、廣西億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74份,虛開發票金額(不含稅)6185144元。

在這3個虛開發票的刑事案件判決書當中,有3家是石藥集團旗下的醫藥物流公司,1家是石藥集團旗下的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有限公司,在第一個和第二個案例中,明確顯示了其購買的虛假髮票面額是825964元、321600元。這些人之所以成爲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有一方面是因爲這些爲石藥集團子公司提供虛假髮票的公司在爲其提供“服務”的同時,也在爲其他企業提供這種違法“服務”,其行爲已經觸及到了法律的底線;而作爲購買虛假票子的另一方當事人,在被查出存在購買虛開發票這一違法行爲的時候,請問這些買假髮票的人不知道自己沒有這些推廣行爲嗎?他們的合規證據鏈是怎麼做的呢?

在醫藥行業查賬風暴中,虛假髮票流向多家藥企,含石藥集團旗下4個公司

關於藥企虛開發票這個事情,早在2019年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就提到過,虛開類案件是涉稅違法犯罪打擊的重點,而且醫藥行業關於虛開發票現象尤爲嚴重,並在2019年財政部和國家醫保局聯合開展的醫藥行業查賬風暴,隨機抽取藥企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石藥集團就在這次抽查範圍內。同年7月國稅總局武漢市稅務局公佈了6個虛開增值稅發票公司的虛假髮票流向多家醫藥企業的稅務處理決定。

在2019年武漢稅務局發佈的稅務決定書當中,經統計,一共涉及到了石藥集團4個子公司,分別是石藥集團百克(山東)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石藥銀湖製藥有限公司。

回扣行賄、虛開發票入年報,審計由誰來負責?

根據公佈案例和公開資料,石藥集團涉及刑事案件達到八起,其中包括五個行賄案件,三個虛開發票刑事案件。在稅務查賬風波中,武漢市稅務局公佈了6個虛開增值稅發票公司的虛假髮票流向多家石藥集團旗下公司。

我們梳理一下這些刑事案件、稅務案件的涉案企業,主要有以下六家公司:

結合石藥集團的年報,我們發現這些公司均爲石藥集團的附屬公司:

其中,儘管石藥集團中誠醫藥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4月被出售,石藥集團對其失去控制權,成爲石藥集團的合營企業。但是2020年以前中誠醫藥物流仍爲石藥集團附屬公司,而中誠醫藥物流的虛假髮票行爲均發生在2019年以前,因此中誠醫藥物流在其違法行爲期間爲石藥集團附屬公司。

那麼,石藥集團這些附屬公司的違法行爲、回扣、虛假髮票是否都入賬入年報呢?答案是肯定的。石藥集團的年報明確“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和其附屬公司所控制實體的財務報表。”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等違法行爲,一直是證券法懲處的重點。實務中,上市公司虛假票據往往會涉及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僞造金融票證和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爲。根據證券法和刑法,上市公司和相關責任人不但要接受罰款、證券市場禁入等懲戒措施,情節嚴重的還將承擔刑事責任。

那麼,面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審計人員與審計機構應該如何處理?在石藥集團年報中,其歷年審計機構均爲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註冊會計師既有責任也有能力發現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審計失敗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應依法追究財務造假的審計責任。目前,註冊會計師行業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民事賠償責任方面,新《證券法》要求承擔連帶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同時新《證券法》還引入新的集體訴訟制度,加大了註冊會計師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風險。

那麼這些司法判例與國家機關的通報,要麼石藥集團證明這是誣告,是被冤枉的,要麼就要承認這是事實,那麼請問保薦人與審計師,會計師和律師,如果你們沒有能力發現這些只要稍微查一下就可以公開獲得的資料,那是職業能力問題,你們是吃白飯的嗎?當然如果無能,可以委託我們的法律大數據引擎給你服務。如果你們明明知道或者必須應當知道,而當做不知道,那就是職業操守問題了!香港證券交易所就是法外之地嗎?以上的所有行爲,均發生在上市期間,最近的是2020年,你們難道不追溯調整嗎?財務審計連1個小數點都不能差,幾百幾千萬就當沒看見是嗎?

下一篇,我們將對石藥集團年報進行拆解,約40%不到,大於八十億的銷售費用,是用在了哪些地方?

*聲明:本文由入駐新浪醫藥新聞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醫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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