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的預防和處理 藥物過敏患者認識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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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一:過去不過敏,終身不過敏。盛女士最近渾身起了紅斑、疙瘩,癢得厲害,徹夜難眠,於是去了某醫院皮膚科專家門診。王醫生仔細檢查了她的皮膚表現,第一句話問:"你最近用過什麼藥?"盛女士稍加回憶就說:"大約一週前,由於尿路感染,泌尿科醫生開了一些氧氟沙星(注:喹諾酮類藥物),幾天後症狀消失,停止使用。"王醫生告訴她,皮膚問題是由藥物過敏引起的。盛女士聽後非常驚訝,懷疑地說:"我以前用過這種藥,從來沒有過敏反應。"在她看來,過去不過敏的藥物永遠不會過敏。持這種觀點的人不僅僅是盛女士。

藥物過敏的預防和處理 藥物過敏患者認識誤區

藥物過敏反應的機制非常複雜。根據目前流行的理解,進入體內的藥物可以作爲抗原物質刺激人體產生相應的抗體或致敏淋巴細胞,使人體處於潛在的致敏狀態,並在一定條件下引起過敏反應。例如,在幾個月甚至幾年後再次使用某種藥物時,可能會出現過敏反應。前述"在一定條件下"它有其特定的含義。國內文獻報道,腸炎腹瀉等使用痢疾特靈引起過敏反應的人在無腸炎腹瀉時使用該藥物,不會刺激類似的過敏反應。這主要是對腸道感染細菌和痢疾特靈合成的抗原過敏——這是使用痢疾特靈過敏的具體條件。

誤區二:藥物過敏反應只發生在用藥時。從藥物使用到過敏反應,有一段時間間隔,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潛伏期。潛伏期的表現因藥物和患者而異。大多數人的用藥情況是:症狀緩解後停藥。經過一段潛伏期後,藥物所致的皮疹纔開始呈現,此時不少患者已將服藥經過淡忘了。因此,當醫生詢問之前的用藥史時,他們往往會採取消極的態度,因爲在他們看來,藥物過敏反應只發生在用藥時。

誤解3:陰性皮膚試驗者不會過敏。目前,臨牀規定,使用前必須進行皮膚試驗的製劑有:青黴素、破傷風抗毒素、狂犬病疫苗等。然而,陰性皮膚試驗和過敏反應在使用過程中也很常見。因此,無論何時何地使用青黴素,都必須有專職人員在場,並應有必要的救援設施,否則非常危險。

誤解4:除口服或注射外,其他藥物方法不會過敏。事實上,其他藥物,如各種含片、霧化吸入、齲齒填充藥物(如樟腦酚、丁香油或汞填充劑)、各種造影劑、陰道內塞藥物等,可通過皮膚粘膜吸收刺激全身過敏反應。

除了極少數過敏性休克外,藥物過敏反應的表現形式大多是形態不同、症狀嚴重程度不同的皮疹。輕的是非特異性紅斑和丘疹伴瘙癢。嚴重者,除全身皮疹外,還可累及粘膜和重要器官,並因感染和衰竭而死亡,如嚴重剝脫性皮炎和皰疹性表皮壞死,鬆弛性藥疹的死亡率可達5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在重症藥疹病例中,一半以上的病例在開始時沒有明顯的特徵,但由於沒有及時停,治療措施無效,皮疹加重。因此,如出現皮疹而又不能用其他現象解釋者,均應考慮是否藥物過敏,及時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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