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開始產前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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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懷孕後最遲不超過3個月應該去醫院做第一次產檢,這是爲了保護孕婦和胎兒的健康,醫生很快就能知道孕婦的全面情況,發現潛在的不利於懷孕和分娩的各種因素。

什麼時候開始產前檢查?

檢查時醫生要詳細詢問孕婦以往的月經週期和全面健康狀況,這次懷孕前兩個月有沒有得過病毒性流感或風疹?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雙方直系親屬有遺傳病、高血壓病或糖尿病患者嗎?近親結婚了嗎?有沒有生過畸形兒?有沒有對某種藥物過敏史等等。調查瞭解這些情況是十分必要的,因爲這些情況對孕婦和胎兒健康都可能發生影響。早孕期體檢可以做到無病早防,有病早治。

爲了保證孕婦的健康,如有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有較嚴重的不適於妊娠的疾病,可以及早採取人工流產方法終止妊娠,否則會威脅到母子生命。而一般性的疾病如輕度貧血,服藥和加強營養後即可得到早期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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